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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2024)津03刑更189-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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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靳一诺  发布时间:2024-10-29 09:31:03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4)津03刑更189-193号

 

本院于20241028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长泰监狱提请的刘伟5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刘伟5名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410月28日至202411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天津市长泰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告申庭,邮编300308)。

 

202410月28日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
执行机关
天津市长泰监狱
提请减刑
案    号
(2024)津03刑更第189-193号
执行机关
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建议对罪犯予以减刑,特提请审核裁定。
序号案号姓名年龄原审
法院
罪名原判刑罚服刑场所历    次
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提请意见
1
向世超50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贿罪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00元长泰监狱九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二个月
2
黄世军62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0元长泰监狱九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月减刑二个月
3
宋连旺55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贪污罪、受贿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420000元长泰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二个月
4
刘伟5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400000元长泰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2021年4月13日减刑6个月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三个月
5
陶润前5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250000元长泰监狱九监区20212年1月28日减刑4个月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四个月


 
责任编辑:崔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