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护实业 息诉服判止纷争
三中院民二庭注重以高质量判决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金融纠纷,护航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近日,该庭审理的一起近6亿标的融资租赁案件,依法判决承租人、保证人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息诉服判。
基本案情
本案中,出租人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因某实业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故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诉至三中院,要求某实业公司及相应保证人承担给付和保证责任。
裁判结果
该案立案后,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同时评估该案对企业产生的经济影响;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一方保证人去世,导致案件审理陷入中止,承办人及助理及时赴该保证人户籍所在地查阅确认其继承人信息,并积极和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系,向其释明因该突发事件对案件审理带来的影响,最终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撤回对该保证人的起诉,案件得以继续推进;案件推进过程中,承办人对案情进行认定梳理,并通过庭审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辩论意见,准确研判当事人心理预期,最终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案件审理后,承办人亦就案件情况与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其规范理性诉讼,帮助其接受判决内容,最终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下一步,三中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就实体产业发展中遇见的司法纠纷及时高效作出司法回应,推动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发展实现“共赢”,为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同时,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把息诉服判工作做实、做好、做足,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