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民三庭在审理4件关联性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时,坚持能动履职,加强实质解纷,成功调解上述4案,并助推该案当事人在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6件关联建工纠纷一并和解解决,真正实现双方全部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15年至2021年,某装饰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某劳务公司与某建设公司,陆续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等内容,约定某装饰公司与某劳务公司对某商业综合体进行施工。案涉工程施工完毕后,并未进行最终结算。某装饰公司与某劳务公司以某建设公司欠付工程款为由诉至法院。
调解结果
审理期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实质性解纷,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析理,最终推动争议各方形成“一揽子”调解方案,某建设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工程款。所有关联性建工合同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三中院民三庭将持续做深做实能动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调判结合、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协同性、实质性化解,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