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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丨三中院赴辖区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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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港  发布时间:2024-08-06 17:22:43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庭和村委会、司法所、社会调解组织是如何联合发挥调解作用的?”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怎么样,有什么困难吗?”


“老百姓能来你们法庭线下立案吗?立案后分流工作如何运行?”






为指导辖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近日,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元庆带队,先后前往高新区中心法庭、海滨中心法庭、空港经济区法庭进行走访调研。





在深入了解上述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及亮点工作后,殷元庆对三家人民法庭的工作成绩充分认可,结合各法庭实际进行具体指导,并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站稳社会治理“第一位”,二是重视案件事实查明“第一审”,三是严把风险预防“第一关”,四是坚守担当履职“第一线”。


下一步,三中院将加强辖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导工作,有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