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标的额仅4万元的建工案件
从一审“打”到了二审
双方之间还有其他案件正在审理中
对立情绪明显
Part.1
基本案情
这是三中院民三庭最近调解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小案”。该案中,甲公司将其从案外人处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乙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但尚欠4万元迟迟未给付,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和违约金。虽然案涉金额不大,但是双方对立情绪比较大。
Part.2
法院审理情况
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小,如果按照一般建工案件办案流程审理,对当事人来说付出的时间成本与收获不成正比,徒增诉累又不利于矛盾实质性化解,于是积极主动开展调解工作,不断与双方进行沟通,对当事人关于本案调解是否会对后续案件造成影响的担忧耐心释明,最终就付款金额和履行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妥善化解本案纠纷,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不仅实现“案结事了”,也为后续案件审理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