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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丨三中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走私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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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源 武川  发布时间:2024-06-25 18:01:21 打印 字号: | |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为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结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近日,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新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走私毒品案件,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司法担当。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系一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其出于非法目的,从境外购买“咪达唑仑”注射液6支并走私入境。“咪达唑仑”属于受管制的麻醉、精神类药品,同时兼有毒品、药品两种属性,因其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等相关特性,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在加工后成为俗称的“听话水”“失忆水”。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张某某的上述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向三中院提起公诉。法庭上,被告人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合议庭评议后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为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门邀请10余名中青年群众旁听本次公开宣判,并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对于年轻人来说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年轻人既要拒绝滥用毒品,也要警惕毒品造成的危害。


三中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通过公开宣判、社区普法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毒品的危害,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积极营造全民抵制毒品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