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高院《关于调整我市人民法院诉讼费使用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1月10日,三中院行装处组织召开诉讼费票据上线业务培训会,各业务部门内勤、部分审判业务人员以及行装处财务岗、信息化岗共计30余人参会。
会上,运维技术人员首先围绕诉讼费票据电子化重要意义、常见诉讼费电子票据、票据冲红、冲红流程、白红黑票据概念以及常见故障等问题进行讲解培训。行装处负责人围绕诉讼费票据电子化的便利性、上线后注意事项以及行装处后续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讲解阐释,进一步提升了参会人员对诉讼费票据电子化的认识理解。
会后,参会干警纷纷表示,法院缴费系统诉讼费票据电子化升级,实现了法院业务在线登记收发、当事人线上缴费和线上领取电子票据、银行在线协助的“三端”联动功能,优化了人力成本,减少了人民群众奔波,给群众提供了切实的便利。
三中院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缴款书,代替现行纸质结算票据,为确保诉讼费结算票据与电子缴款书平稳衔接,将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设置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诉讼费结算票据与电子缴款书并行使用,自2024年4月1日起一律使用电子缴款书,诉讼费结算票据同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