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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审委会专题研究司法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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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韵琪 李钊  发布时间:2024-01-12 16:05:45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司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序开展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确保司法建议功能的充分发挥,真正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目的,三中院2024年首次审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一体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要求。审委会全体委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对“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详细讲解综合类司法建议制定的基本原则、办理规范、管理机制,对2024年司法建议工作重点进行提示。通过集中学习,提升了与会人员对司法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实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


2023年三中院司法建议工作扎实开展,在制发数量、反馈率采纳率、质量效果、配套制度建立等方面成效显著。2024年各部门更要高度重视、扎实落实司法建议工作,以司法建议推动“审理”向“治理”转变。

一是必须把问题找“准”

司法建议必须发挥“一案止百争”的实效,发出一件就要治理一片,要深入挖掘审判执行数据,利用好统计分析“富矿”,从纠纷中找到“病灶”,从治理中精准切入。要提升建议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制定前应深入调研和充分沟通,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要提交审委会研究,通过之后由院长签发,提升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权威。

二是必须把效果夯“实”

要回函,更要有实效。起草部门应做好督促和协同落实,要对被建议单位落实司法建议情况、司法建议发出后是否减少了相关案件的发生数量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报告。对于重点建议要重点打造,必要时要对被建议单位进行提示和引导,做好源头打造、全链培育。

三是必须把考核做“严”

各级法院均已将司法建议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考评,对反馈率、采纳率、实效和质量要求更严。要发挥绩效考评指标“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对照指标要求,调整工作思路,严格开展工作,联动做好司法建议管理提示、审核把关。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