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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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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靳一诺  发布时间:2024-01-15 11:14:08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4)津03刑更1-13

 

本院于2024115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滨海监狱提请的韩灵超等13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韩灵超等13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4115日至20241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天津市滨海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立案庭,邮编300308)。

 

2024115

 

天津市  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天津市滨海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2024)津03刑更1-13号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案号姓名年龄原审法院罪名原判刑罚服刑场所历次减刑情况奖励依据提请意见
1
韩智伟46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滨海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八个月
2
王德光3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滨海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六个月
3
陈东北30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五年滨海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七个月
4
党廷岐52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七年滨海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2021年11月减刑八个月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八个月
5
王海利46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盗窃罪有期徒刑三年滨海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一个月
6
高艳松32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滨海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八个月
7
洪海波3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五个月
8
周森37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六个月减刑五个月
9
孟祥博23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抢劫罪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六个月
10
韩灵超51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滨海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八个月
11
李博29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滨海监狱七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三个月
12
肖兴志45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滨海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七个月
13
郑忠刚5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诈骗罪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滨海监狱十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减刑五个月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