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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与天津仲裁委开展专题会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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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健 杨现平  发布时间:2023-12-25 15:10: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有机衔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月22日,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金鸿侠、副主任刘宇一行深入天津三中院开展裁审衔接专题会商交流。天津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党组成员、副院长殷元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前,张长山深入了解天津仲裁发展情况,并指出,要深刻认识裁审衔接的重要意义。强化裁审衔接,是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治理体系的题中之意,是顺应能动司法新要求的应时之措,也是合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仲裁委和法院法治共同体意识,提高裁审衔接的协同性、预见性、创新性,促进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向要充分挖掘裁审衔接的治理空间。综合考量诉讼和仲裁的案件受理范围、良性互动的治理场域、纠纷多元化解的现实需求,裁审衔接拥有广阔的治理空间。要发挥知产、金融等专业仲裁、审判优势,强化类案研判和信息共享,确立仲裁司法审查规则,有效提高仲裁终结率,更好发挥仲裁前置的功能作用。要积极探索裁审衔接的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四位一体”裁审衔接机制,着力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多元解纷机制,完善调仲诉衔接制度设计,实现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解纷新模式,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法治生态圈。


座谈会上,双方聚焦“裁审衔接”这一主题,通过共商凝聚共识,对仲裁裁决保全与执行、诉源治理、仲裁裁决的生效证明、仲裁裁决及调解的可执行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就实现裁审优势互补、完善裁审衔接制度设计等达成共识。殷元庆、金鸿侠对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作出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次会商交流,既是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更好履行诉讼和仲裁职责使命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有关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求的积极探索。

要在诉源治理上共同发力。要延伸裁审职能,在案件多发领域合力推进诉源治理,探索类案研判、信息共享、办案指导、联合培训,落实联动化解机制,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于诉前。

要在多元解纷上共同尽力。充分利用天仲“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京津冀地区首个商业保理仲裁庭”现有平台,强化宣传引导,持续深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协调配合、衔接流畅、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机制打造与优化。

要在机制搭建上共同努力。双方要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司法与仲裁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三中院与天仲的具体联络人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要在共同展业上形成合力。双方要立足辖区地缘特点,以及知识产权、金融、自贸领域等业务专长,促进实现“法律上融合、工作上配合、理念上契合、力量上整合”的良性互动局面。


下一步,天津三中院、天津仲裁委将立足新形势,以本次座谈交流为新起点,以“双赢思维”“有解思维”谋求新合作、新联动,持续拓展诉讼和仲裁良性互动,协调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天津新实践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