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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以司法建议助推“审理”向“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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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韵琪  发布时间:2023-12-15 16:10:33 打印 字号: | |

三中院落实落细最高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聚焦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三大领域,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补强薄弱环节、化解风险隐患。2023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45份,答复期限内反馈率、采纳率97.1%,切实助推“审理”向“治理”转变。





防风险,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探索“司法+合规”,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

联合北京金融法院、天津一中院、石家庄中院、雄安中院签署《服务保障京津冀供应链金融企业合规建设司法协作备忘录》,凝聚金融领域企业合规治理司法合力。助力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针对银行人脸识别系统漏洞致金融消费者被“偷脸”、资金被盗刷一案向涉案银行发送司法建议,提示银行严格信息系统安全、强化数据合规管理,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针对外贸企业合规经营发送司法建议,强化进出口业务中涉税风险专项审计,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依法规范运营;针对金融借款信贷业务办理中手续不规范问题,提出强化企业风险管理、严格依法定程序核实借款人、保证人身份司法建议,助力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联动“司法+监管”,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对某典当公司涉案中典当息费收取标准、综合费用收取、催收规范及绝当处理等问题,向典当行业协会及金融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要求加强行业内控合规治理,均得到积极反馈,被建议单位通过完善规制建设、组织行业评级年审、促进行业自律、强化协同监管等抓好落实。对新技术引发的资金盗刷现象向金融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提示强化银行系统人脸识别合规管理,加强全行业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更新维护,及时堵塞数据、设备、程序安全漏洞,建立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同时强化消费者金融安全教育、增强盗刷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创新“司法+听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联合滨海法院探索建立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联动监督、管理、高校、协会等共同研讨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发展风险,出具包含政策法理分析、法律风险提示的听证意见书,提供压力测试与规则指引。听证后正奇租赁与全合诚公司首单知识产权售后回租融资顺利落地,科技型企业依法合规获得融资支持,推动金融“活水”向实体经济流动聚集。



保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聚焦全领域诉源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土地使用、建筑业发展、房地产开发3大领域类案多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症结,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听取意见,提出服务保障滨海新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司法建议10条,内容涵盖政策公开、依法征收、加强建筑业监管、提高建筑物质量、落实配套工程、建立房地产业会商制度等,有效促进房地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风险隐患预防。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预防。

对于案件中存在的辖区某镇政府拆还迁工作争议风险点,发出减少被拆迁房屋权属争议、规范被拆迁人信息采集、审慎确认被拆迁房屋权利人、规范村民户籍管理妥善处置“空挂户”、公正高效处理拆迁安置中的民众诉求等5条建议,并逐个列明可供参考的处置方式或示例,确保司法建议精准有效。对辖区某街道办8件类案发出司法建议,提示街道办加强对外协议书的管理审查、及时做好涉诉事项跟进处理、确保拆迁事项公开公正,针对棚改拆迁等民生问题开展检查整改,妥善处理遗留事项,减少安置过程中的纠纷隐患。

三是聚焦关键领域纠纷化解。

结合村民买卖拆迁中剩余面积凭证引发的纠纷向东丽区某街道办发出司法建议,提示类似交易存在的管理隐患、交易风险和法律争议,提出关于房屋置换剩余面积凭证当前效力情况、政策如何把握、后续如何处置等多方面问题。该街道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理顺剩余面积凭证监督管理机制和置换规范,目前已理顺剩余面积置换机制,推动近30户类似拆迁争议实质化解。


强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贯通专利侵权打击“链条”。

对专利权中介平台公司专利权转让审查不严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提示中介平台企业加强代理人权限及代理期限审查、强化业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优化调整转让合同条款、探索建立合同相对方履约保证机制,以更好防控法律风险。对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反映出的溯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向涉案企业提出树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意识,增强上游供应商产品授权情况审查,保留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及时披露供应商信息,强化侵权行为源头治理。

二是筑牢商业秘密保护“网络”。

针对审结的侵害企业经营秘密纠纷反映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日常经营管理问题向涉案企业发送司法建议,提示涉案企业在技术研发、人员流动、业务洽谈和合同履行等过程中注重商业秘密专门保护,强化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该企业第一时间回函表示认真整改制度和管理漏洞,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强化秘密载体管理及员工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规制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对审理的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向某互联网头部公司发送司法建议,提示平台完善审核管理机制、优化审核标准、健全投诉机制。该公司及时回函感谢法院对企业合规发展的指导支持,将加强相关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培训,全面审查提升当前平台监管审核标准、用户内容审查程序、投诉处理机制及合规性监测水平,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和流程,及时汇总处理权利人投诉并进行反馈。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