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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丨“如我在诉”精进工作 “先创先干”主动作为——记三中院民三庭法官薛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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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20 14:59:39 打印 字号: | |


薛东超,现任三中院民三庭一级法官。审判实践中,他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努力做好新时期民事及执行裁决审判工作,在司法为民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贡献力量。曾荣获天津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优秀法官,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薛东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自觉将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到审判工作实际。在一起执行复议案件中,当事人请求从房屋拍卖款中对其垫付的税费予以返还。他依照最高院网拍规定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最高院以及市高院关于拍卖税费负担的最新精神,认定应从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中扣除买受人已垫付的被执行人应负税款,进而支持了复议人的请求,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以“如我在诉”意识精心审理案件

薛东超在本职审判工作中,努力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一言一行都展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今年以来,他共收案195件,结案159件,调解撤诉50件,未有被发改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在某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复议一案中,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使得国有资产和企业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对于案件涉及的双方债务是否可以抵销的问题,他抽丝剥茧,正确适用法律,依法认定当事人主张抵销互负到期债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最高院的最新执法尺度。


坚持将审判业务工作融入发展大局

薛东超所在合议庭被确定为执裁类案件特色合议庭,案件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他积极适应角色定位,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审判实战本领。近年来,执行裁决案件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审判形势日趋严峻。而且执行裁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不一的现象也较为突出,统一执法尺度是执行裁决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他与同事一起,针对审理执裁类案件存在的特点,以及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逐案分析研判,对三中院成立四年以来的案件审查及裁判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执行裁决纠纷案件审理白皮书。2023年5月,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薛东超代表执裁合议庭向社会公众发布执行裁决白皮书和8个典型案例,系统分析司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并推动裁判尺度统一,切实提高了执行裁决案件的社会公知度和法治宣传力,以扎实司法举措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秉承“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薛东超倍加珍惜法官的职业荣誉,倍加珍惜党的信任与人民的期盼,以忠诚的政治品格、为民的宗旨意识、精湛的业务能力、崇高的职业操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三中院实现“五高”一流法院目标添砖加瓦、无私奉献。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