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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丨争当执行先锋 勇追司法之光——记三中院执行局法官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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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7 15:55:55 打印 字号: | |



王越,现任三中院执行局一级法官。从事执行工作6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主动办理疑难敏感复杂案件,全力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以实际行动为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曾被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获得嘉奖,2022年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

追“信仰之光”



执行工作关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每一件执行案件、每一个执行决定、每一次执行行为,都会对当事人甚至是对一个行业的业态、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产生影响。王越时刻牢记“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把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今年年初,在某省龙头能源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件借款执行案中,立案后已足额控制了财产,此时被执行人表示如果发起司法扣划将对企业信用评级产生影响,会对企业的后续融资及经营产生影响。为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王越多次通过面谈、电话沟通等方式,耐心细致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意愿以及企业发展的因素,同时也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把因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迎难而上

追“初心之光”



执行工作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实现公平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关键一环。王越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为当事人查找财产的步履不停上、落实到为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征程上。

2020年,王越接到某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电话,作为申请执行人,该企业是当时华北地区抗生素药物主要的供给企业,急需款项保障防疫药物的生产;而作为被执行人的某煤炭生产企业,有炼焦产能指标可供执行。疫情防控物资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急需保障。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执行局迅速确定工作方案,王越和同事立即乘坐火车赶往协助单位现场,第一时间对该炼焦产能指标这一新类型财产进行查封,随即将查封情况告知了被执行企业。最终,由于查封及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执行案款,保证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该案例被三中院确定为精品案例。


心系群众

追“奉献之光



法律是抽象的,而法官是具体的,执行法条是静态的,而执行法官是能动的。他们铁面无私、心系群众,坚决捍卫法律权威;他们披星戴月、步履不停,不是在执行现场,就是在去现场的路上;他们废寝忘食、加班加点,查找被执行人、查财产,只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越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

他在办理执行工作时,坚持审判执行结合,不断创新实践工作思路、方法,力求在审执源头通过调解实质化解纠纷。在系列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提出希望一并调解在执、在审共14件关联案件。本着帮助企业尽快解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初心,他主动与审判庭法官共同组成审执联合团队,在开始当事人双方沟通不畅以及和解金额、履行方式分歧巨大的前提下,与审判法官一并耐心释法说理、探寻最佳方案,历经十余个小时,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形成和解方案,14件系列案件顺利审执结。当事各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解决了双方之间的误会,降低了因案件执行对被执行单位的影响,双方均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并感谢。


每一位法官承载的是党的重托、人民的期盼和法治中国的梦想。王越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心、付诸于行,始终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始终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在努力解决执行难的征程上砥砺前行,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实施,为三中院争创“五高”法院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