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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强法治 共谋促发展 市三中院与市检三分院建立机制加强会商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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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3 15:25:3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检“两院”协作配合与良性互动,10月31日,市三中院与市检三分院签订《关于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会商协作的意见》,推进“两院”会商协作。

“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和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业务工作、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司法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就进一步加强反走私犯罪综合治理、涉企合规改革、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等重点工作司法协作形成了共识。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在青对“两院”会商协作作出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在青指出,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协作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落实“两高”和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部署的客观要求,是履行好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公正司法的迫切需要。“两院”要结合辖区特点和管辖特性,进一步深化法检会商协作,用好用足会商协作机制,在强化会商协作、监督制约中,积极构建各尽其职、协作有力、制约有效的新时代法检良性互动格局。共同提升服务本市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的法治能力和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走深走实把会商协作工作做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认识“两院”建立会商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坚持做到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加强定期联络,常态化沟通交流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把会商形成的司法共识形成纪要,把好的协作成果和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两院”在各个协作领域的机制建设,实现审判工作、检察工作质效协同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展协作领域,善作善成把会商协作工作做细。深化和丰富会商协作六方面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换位思考,拓宽协作思路,积极谋划更为丰富协作模式,精准会商协作,探寻破题路径,形成一批指导“两院”和辖区司法实务的规范,建立一批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的专项协作机制,发布一批联合开展业务、党建、队建的优秀典型案事例。要突出重点工作,探索机制创新,唯实惟先把会商协作工作做精。围绕中央和市委部署及上级机关推动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辖区特点和集中管辖特性,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涉企合规改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以及虚假诉讼惩治等重点工作,加快研究协作推进的具体举措,尽快共同打造一批具有“两院”辖区特色的司法协作“亮点”和“样板”,树立法检司法协作的“两院”典范。


张长山指出,“两院”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既是在能动司法理念下更好履行法检职责使命、推动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共同目标的积极探索,更是深入落实“两高”要求的生动实践。加强审判和检察工作会商协作,有效促进法检“两院”沟通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同步提升“两院”的工作质效和能力水平,构建通力配合、合作共赢的新时代法检协作新格局。要深刻把握重大意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真会商真协作。共同围绕中央、市委及上级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统一于司法办案中,以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辖区法治建设。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从谋共赢高度常会商长协作。健全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拓宽沟通协调机制,力求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协作。完善适法统一机制,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不断拓展良性互动,从促发展高度深会商深协作。保持好“两院”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监督共识、合作共识。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为辖区营造更好、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诉源治理等领域协同联动,共同做好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好每一起检察建议、检察监督案件,通过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审判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发展。

下一步,市三中院、市检三分院将以本次签署全面协作意见和座谈交流为新起点,紧紧围绕“两院”研商确定的协作方向和拟定协作开展的专项重点工作,坚持监督与协作相结合,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进一步凝聚法治合力,携手联动、云程发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