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荣誉展台
创先争优丨以司法之为护卫绿水青山——记三中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合议庭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10-30 16:38:43 打印 字号: | |




三中院民三庭环资合议庭组建于2019年4月4日,四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建设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团队,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司法需求,强力服务保障辖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环资合议庭审理了一批首创性标杆案件,荣获第三届(2020年)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和第五届(2022年)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审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获得2022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2022年,环资合议庭审判长李权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坚持能动司法

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2023年上半年,环资合议庭新收1件辖区内首例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是辖区内比较有影响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该企业几年前一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相继被辖区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为保护辖区生态安全,环资合议庭高度重视该案件审理,按照法律规定,向辖区生态环境局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督促其对辖区内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有效治理。合议庭还利用环境资源案件特点,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环境局、辖区企业等旁听案件审理,庭前精心认真准备,庭后及时宣传报道,使案件审理达到最佳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2023年5月,审理的辖区内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庭审,荣获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坚持新发展理念

持续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


今年以来,环资合议庭积极推动辖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到宁河法院七里海法庭专项调研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法庭建设情况,与宁河法院及七里海管委会共同探讨完善保护七里海湿地的司法举措,有效推动“环七里海湿地保护环境资源法庭”建设进度,积极探索设立“天津三中院七里海湿地法庭巡回审判点”工作。环资合议庭注重加强环资案件审理经验总结,及时形成有效调研成果指导审判实践。2023年,主动承担天津市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司法服务保障绿色金融产品的调研》,目前调研成果转化工作正在有力推动。环资合议庭成员还积极参加全国性环境资源审判调研活动,撰写的《痛点亦是起点: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荣获首届环境司法创新发展论坛征文优秀奖,撰写的《民法典生态环境侵权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代表三中院参加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


坚持司法公开

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司法宣传


环资合议庭积极拓宽环境保护宣传路径,5月30日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暨绿色金融产品调研座谈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向社会公众通报三中院成立4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并同时发布10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夕,环资合议庭联合滨海新区法院中新生态城环资中心法庭,到辖区重点企业调研环境保护工作,与企业座谈交流探讨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如何实现产业生态化,用真实案例警示企业提高生产能力的同时,不能忘记优化保护生态环境,更不能触碰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和底线,建议企业利用绿色贷款和绿色保险优先发展和提高企业节能降耗、去污降碳功能,使企业真正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环资合议庭还与天津港保税区城环局,共同考察调研“871重大生态工程”中的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空港经济区水循环建设情况,并就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座谈,共同构建辖区属地环境保护的行政治理和司法保护双刃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资源合议庭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双碳治理目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司法屏障”,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