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三中院民三庭采取视频连线方式,举办了首次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京津冀三地分设会场,北京二中院民六庭、石家庄中院环资庭受邀参会。
本次研讨会围绕京津冀三地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展开,先后由北京二中院民六庭庭长肖大明、石家庄中院环资庭副庭长姜瑞祥、天津三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权,对各院环资审判的概况、机制建设、特色亮点、创新做法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围绕噪声污染纠纷中赔偿责任及赔偿标准的确定、因国家建设项目施工所必然产生的砂石料私自买卖和营利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电梯噪声污染纠纷中适格被告和噪声污染的确定标准及赔偿数额等三个实务热点问题,与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三家法院还就环资审判实务、司法协同、团队建设、人员培养、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会后,三家法院均表示收获良多,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实现三地法院环资审判交流的常态化、实质化。
本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实际举措。下一步,三中院将奋力担当作为,继续与京冀法院深化交流、加强协作,推动京津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