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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十项行动丨三中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主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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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1 16:37:47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导向作用,天津三中院通过层层筛选、评审,最终确定12篇案例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分为9个主题共4批次发布,集中展示三中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

目录

主题一: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主题二:营造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主题三:支持构建诚实守信经营环境

主题四: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主题五: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主题六:治罪与治理并重

主题七:促进涉企行政监管执法规范化

主题八:善意灵活执行促进双赢共赢

主题九:能动司法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主题九:能动司法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案例十一
某金融租赁公司与某康旅投资公司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关键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成本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某金融租赁公司因承租人某康旅投资公司未依约付款到三中院起诉。经审核材料,立案法官了解到该起纠纷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所涉公司多在外地,标的额近1.53亿。考虑到该纠纷案情较为清晰,且当事人有协商解决意愿。立案庭法官主动向其释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告知其三中院设有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专业领域覆盖融资租赁、知识产权等重点行业领域,调解成功可凭调解协议向本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省去80余万元诉讼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调对接人员当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起纠纷委派给设有租赁保理业务研究专业委员会的某调解中心进行专业调解,并持续跟进调解进度,得知纠纷还涉及承租人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后,主动指导调解组织先与承租人确定好调解协议内容,再由其协助说服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有效缩短调解时限。9月底,该起纠纷调解成功,顺利达成调解协议。10月,调解协议主体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处理结果】

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详细审查调解协议及相关材料,核实协议履行情况,发出首份“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方式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保障协议履行。


【典型意义】


该案例是天津市中院级别的首起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以“零诉讼费”化解民营企业巨额融资租赁纠纷的典型案例。入选天津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创新成果典型案例。本案涉案标的超1亿元,通过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做到“类型纠纷专业解”,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升级诉源治理,完善“非诉在前、法院断后”递进式纠纷过滤解决体系,解决涉民营企业融资租赁纠纷,大幅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助力我市融资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