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司法保障十项行动丨三中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主题八)
分享到:
作者:魏婷  发布时间:2023-10-10 16:22:38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导向作用,天津三中院通过层层筛选、评审,最终确定12篇案例为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分为9个主题共4批次发布,集中展示三中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

目录

主题一: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主题二:营造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主题三:支持构建诚实守信经营环境

主题四: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主题五: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主题六:治罪与治理并重

主题七:促进涉企行政监管执法规范化

主题八:善意灵活执行促进双赢共赢

主题九:能动司法降低企业解纷成本





主题八:善意灵活执行促进双赢共赢



案例十

某金融租赁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金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关键词:民事执行、排污权、司法拍卖


【基本案情】


某新能源公司系浙江某市知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多晶硅太阳能产品研发、光伏发电等。因业务拓展需要,该新能源公司与某金融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因该新能源公司经营不善,双方产生纠纷,某金融租赁公司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新能源公司需偿还某金融租赁公司合同租金及违约金共1亿余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后作出研判,将财产处置工作重心放在了被执行人名下废水排污权上。法院通过评估拍卖程序,成功处置被执行人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的废水排污权。



【执行结果】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废水排污权深入研究,经评议后认定该排污权具备处置条件。因此前天津市并无成功司法拍卖排污权先例,为保障排污权顺利变现、扫清后续评估拍卖工作的障碍,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当地环保部门,询问排污权在当地的登记、竞买、过户、使用政策,了解竞买人资格要求、过户流程、税费缴纳等问题。经评估程序,该项排污权拍卖以评估价484万元起拍。共有四家竞买人参与竞拍,竞买人累计出价五十次,拍卖价格从起拍价454万元升至800万元,最终该排污权以800万元成交,溢价率达到76.21%。



【典型意义】


本案是天津市首例司法处置排污权执行案例。本案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财产线索,取得了天津市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排污权“零的突破”。本案通过积极探索涉碳绿色财产执行查控“第五查”,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排污权,取得高额溢价,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对“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生动实践。同时本案通过排污指标的存量交易,优化配置生产资源,为激活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贡献了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