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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丨精研刑事审判 诠释担当奉献——记三中院刑庭法官路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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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18 11:26:16 打印 字号: | |

路诚,三中院刑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4年来,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多次审理重大敏感复杂案件,为党和人民握紧“刀把子”,以实际行动护航平安天津建设。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获得嘉奖。2021年,被评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2023年,被市高院评为“天津市优秀法官”。撰写的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征文中多次获得奖项,曾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两次被市高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案例工作先进个人。承办并撰写的“张某正当防卫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第144号指导案例,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政治坚定 践行使命


路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于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践行初心使命。面对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他始终秉持着一丝不苟、吃苦耐劳的原则,精钻细研每一个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确保吃透案情,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近三年来结案率在刑庭名列前茅。另外,作为刑庭党支部的纪检委员,通过职务犯罪审理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积极推动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2023年上半年,以审理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契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人员旁听庭审、宣判,作为审判长结合案件对200余名旁听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让不敢腐的震慑效果得到了最大限度发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打击走私珍贵动物“石珊瑚”犯罪,审结系列走私珍贵动物案件,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该系列案件走私的石珊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列明保护物种,对于维持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和海洋生物物种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海底精灵”“海洋中的热带雨林”。通过坚决惩治系列走私石珊瑚案件,斩断石珊瑚走私黑色产业链,彰显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方面的司法力量,为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攻坚克难 无私奉献


面对复杂疑难案件,他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曾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超过37亿元的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在办理专案期间,他和其他同志一道,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进模范作用,以忘我的热情投入到案件办理中。面对堆满了一整间屋子的卷宗,合议庭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吃住都在单位。他全身心投入案件办理,连续两个月无休,有力确保了案件按期审理完成。在办理某刑事案件中,为了避免外地被告人家属多次往返奔波,曾开庭至半夜,让法槌声在深夜响起。对复杂敏感案件,他加强分析研判,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做好依法审理、矛盾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到案结事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刑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情系百姓 温情司法


路诚坚持践行初心,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体现司法温度,不希望法律是冷冰冰的书面条文,更希望当事人真正认可法院的判决。面对当事人的质疑,他总是耐心解答、释法析理。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多角度、全方位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终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多个案件当事人家属来院感谢他为民解忧。

在一起刑事案件审结后,他仍然关心着被害人父母,主动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希望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送上一份司法的温度、法院的温情、法官的温暖。在被害人父亲收到救助款的时候,那一声颤抖的“谢谢法官”让他难以忘怀。正是在这一件件具体的小事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司法的光辉洒进当事人的心中。



路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不负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