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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保全+调解”——实现大额合同纠纷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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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舒琦  发布时间:2023-08-22 16:40: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中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657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8月, 蔡某与天津某公司签署《商务合作协议书》,约定蔡某为其提供安全环保资讯类项目,明确了经费核算方式,协议有效期5个月。2020年1月22日,双方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约定天津某公司委托蔡某经营,明确了经营管理与利润分配模式,协议有效期3年。2021年,双方多次沟通协商解除合作事宜,未达成一致。尔后,蔡某诉至法院,要求天津某公司依据《合作分成确认单》与《业务费确认单》支付其分成款1657余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不认可,上诉至三中院。


该案案情复杂,在案项目合同多达一百余份,标的金额高达千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于两千余页的一审卷宗进行了认真查阅,在收到蔡某的保全申请后依法对天津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由于双方对事实认定与给付款项争议较大,承办法官进一步明确调解思路,依托现有保全措施创造平等沟通机会,采取庭前、电话、现场调解等多种形式,以及“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平复双方对立情绪,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节约诉讼成本的同时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下一步,三中院民一庭将致力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不断加大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通过灵活运用“保全+调解”的模式,巩固“1+1>2”的多元解纷效果,推动司法服务保障“十项行动”见行见效。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