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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三中院、海事法院、滨海法院联合深入天津港调研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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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1 16:07:3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推进“十项行动”落地见效,聚焦司法服务保障港产城融合发展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服务通道经济向港口经济转型升级,8月18日,三中院联合海事法院、滨海法院深入天津港调研问需,以司法之“为”助力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建设。

会上,天津港相关部门分别介绍天津港基本情况及区位优势,装卸板块业务发展情况、物流板块业务情况、多经板块业务发展情况、企业合规治理情况,并提出了试点企业执行“白名单”、探索院企协助执行机制、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等司法需求,三家法院分别一一进行回应。



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褚斌表示,天津港集团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等“十项行动”,全面实施“一二三四”强港兴企新战略,坚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打造世界一流港口运营集团的“双一流”战略目标,已连续多年跻身世界港口前十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对三家法院联合调研问需,给予法律指导,为集团发展保驾护航等工作表达衷心感谢,希望进一步强化与法院的常态化沟通交流,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培训等方式,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规模效益。



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山表示,天津港作为京津冀和“三北”地区的海上门户,是天津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和“硬核”优势,三中院将聚焦港口经济蓬勃发展以及港产城融合发展能级提升,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已出台的专项司法举措,坚持“共建”,助推国有企业合规治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打造更高能级“双循环”战略支点。坚持“共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通道经济”向“港口经济”转型,推动港口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以高品质司法服务护航现代化港口经济发展。坚持“共赢”,加强专业法庭审判指导,深化法院联动协作,共享“海”“陆”司法资源,加强对涉港法律难点问题、审判疑难问题、服务大局机制创新问题的联合调研、联动治理,切实提升司法保障能级,共同推进我市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增强表示,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发挥扩区域、专业化审判优势,围绕港产城融合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在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服务,促进天津港高质量发展。滨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越表示,将以专门化法庭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把握天津港口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围绕港口建设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调研,助力形成港口经济业态聚集效应,不断提升天津港口法治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推进“十项行动”、开展主题教育的有力举措,是全面把握天津港口经济发展司法需求,助力形成港口经济业态聚集效应,不断提升天津港口法治竞争力的有效抓手。三家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共同强化港口建设法治保障,为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注入司法“新动能”。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