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扎实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要落实好“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关键是要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断将其真理力量转化为强大实践力量,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有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三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围绕政法工作现代化、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要求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现代化建设,有力深化司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力服务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有力展现司法新作为。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落实落细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奋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这些历史性成就、发生这些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围绕“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学习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围绕“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学习把握好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关键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际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围绕审判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职能要求,全面充分履行职责使命。要坚决铸牢政治忠诚,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天津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推进政治生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建设向深度广度扩展,立足司法需要狠抓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政治纪律规矩教育、政治素质历练提升等工作,有力做到既讲政治又讲法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
二、增强发展主动,以审判理念现代化有力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就要坚持理念为先,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围绕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法院工作特点的认识把握。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必须深入践行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坚持“四个相统一”。
>>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左)为群众讲解“菜单化”多元解纷流程(2022年11月21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帅/摄
一是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一贯鲜明本色。同时,人民法院以“人民”二字冠名,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无论时代怎么变、环境怎么变,党性、人民性相统一的要求永远不变,必须把政治、大局、社情民意考量同依照法律规定结合起来,把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融合起来,完善实现司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队伍教育、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措施。
二是坚持服务现代化发展大局和抓好自身现代化建设相统一。要把法院工作放到党的中心任务中谋篇布局,辩证准确把握好适应大局需要与提高工作素能的关系,推动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实践中,天津三中院把自身工作置于天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十项行动”中谋划推进,以开展“三年行动”为抓手,将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与抓好现代化法院建设有力统筹,形成相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各180余项,努力做到在时代大势中培厚工作优势。
三是坚持严守司法公平正义与主动加强延伸职能相统一。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必须抓紧抓牢审判工作的主责主业,在促公正、提效率上持续用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这个硬实力。与此同时,还要把司法作为国家治理、大都市治理的重要一环、重要抓手来把握,跳出法院看大局、跳出审判看发展,把提高审判质效、优质办理案件与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等统筹起来,发挥抓前端诉源治理、抓末端矛盾吸附化解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办案与实质解纷相统一。于法有据是司法的底线要求,案件事实认定、程序适用、裁判结果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审判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定分止争功能,实体处理要在自由裁量空间内寻求最佳平衡点,严防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导致案结事不了;程序运行要围绕落实“案-件比”等要求,强化高效运转和解决实际问题,严防程序空转、以“走程序”为由漠视群众利益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法治之力,以打造“两个最优环境”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效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人民群众需求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产品。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要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出发,围绕以司法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加强深入研究和整体布局,立足职能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天津三中院把护航高质量发展与守护高品质生活结合起来,以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最优司法为民环境这“两个最优环境”为目标,做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产业发展,推动深化京津冀三地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构建立审执全链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对京津合作示范区等重点载体加强定向联络服务,完善“一庭一链”服务重点产业链机制,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构建司法“直通车”、核心团队常态服务模式,创新推进服务民营经济示范创建活动等做法。制定服务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会同有关法院构建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创建为金融创新法律问题提供导引服务的司法听证机制,加强新兴保理业务研究,通过指导辖区国际商事审判庭、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政策适用等方式,服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主动对接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园区,建立重要科技创新主体名录库,完善问需联络、法治体检等个性化服务机制,狠抓集中管辖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高质量、精品化,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高校人才实践基地建设、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等工作,着力将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法庭。围绕打造最优司法为民环境,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以降低成本、方便诉讼、优办快办为目标完善司法为民“直通车”机制,加强教育、就业、人格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涉民生案件审判,在家事审判中深入推进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深度融合,完善“法院+工会+N”的劳动争议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组建乡村法官工作室,构建用工问题分析、联合基层解纷等措施,有力推动综合治理。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悬赏执行、正向激励“白名单”和反向制裁“黑名单”等创新举措,强化执行管理和执行权力监督,提高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突出治理作用,以统筹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有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展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的有力手段。从历史发展规律看,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法治,国家走向现代化同样离不开法治。一个现代化强国必定是一个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国家,必定是一个良法善治、法治昌明的国家。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必须深刻把握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落实好防控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秩序等要求,并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要充分履行首都“护城河”职责,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各类违法犯罪,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惩治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拓展优化司法反腐败措施,健全与监察、检察机关协同机制和涉财产执行机制,让不敢腐的震慑效果充分显现。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会商机制,推进房地产等风险易发高发行业规范发展,狠抓经济犯罪审判水平和反走私综合治理水平提升,有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灵活利用异地补植、劳务代偿等担责方式,创新推进服务绿色金融和碳汇交易等工作。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大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作用,以加强与有关单位“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合作为依托,以扩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为支撑,以完善法官参与诉前调解机制为突破,增强线上线下诉外解纷合力。一体化推进风险防范、发现、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常态排查、风险评估、跟踪督导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并严格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加强行政审判职能发挥,通过发布应诉指南、参与重点项目决策论证、对诉讼发现问题提出分析建议等系统手段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依争议程度分类处置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联动机制。弘扬法治主旋律,用好典型案例发布、分众精准送法、司法沉浸体验等手段,提升公众法治素养。
五、立足主责主业,以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与效率书写审判工作时代答卷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追求,是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执法办案具体实践中。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裁判受人民监督、司法公正由人民评判,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注重效率与效率服从服务于公正相统一,围绕审判机制、体系、管理现代化中的变革要求,系统运用改革、监管、科技、育人等手段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要把党的绝对领导有力落实到具体审判工作中,加强党组决定司法重大事项和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定方向、定原则,依托基层党组织与业务单元有机重合,支部委员、业务单元负责人、党小组长“三合一”配置的优势,完善党组织开展工作与司法权力运行相衔接机制,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严格依法办案充分统一起来。深入实施“强基培优工程”,聚焦影响审判执行质效的重点环节,完善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案件评查机制,大力推进程序规范、庭审规范、笔录规范、裁判文书规范等工作,扎实开展“优秀审判成果”大交流、“案件质量负面清单”大培训等活动,按照“应专尽专、一专多能”要求全面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做强“津知讲堂”“培优沙龙”“青年智荟”论坛等载体,创新推进庭前会议实质化、“要素式”审判、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等工作。持续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健全各类司法人员权责清单、履职指引和重点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加强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发挥、规范运行以及与合议制贯通衔接,推进跨级专业法官会议等创新做法。把信息化作为建设现代化法院的硬支撑,以司法数据中台、在线法院建设等为牵引,不断提高各类审判辅助工具的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在互联网司法、智慧诉讼服务等领域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拓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司法应用新场景,以数字正义促进更高水平的司法公平正义。
六、勇于自我革命,以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筑牢发展之基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的奥秘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的历史性成就,要求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现代化法院,必须准确把握“六个如何始终”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关于“三个更加突出”的方法路径,准确把握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实践要求,从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的现实出发,从激励干警团结奋斗、顽强斗争的要求出发,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理念有力落实到工作严抓、队伍严管、纪律严明等方方面面,引领保障司法事业不断发展。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夯实“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一支部一党建品牌、一部门一业务品牌“双战略”,创新构建党员创先争优的常态推进、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党建联盟等载体广泛开展“党建+”活动,不断铸强“天平党旗红”学习会、“红色小法徽”志愿普法团队等特色品牌。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治庸治懒治无为、队伍日常从严管理等措施,特别是以科学的考评体系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构建全覆盖、全要素、全链条的绩效“考评树”,把该考评的人员、领域、内容等全部纳入考评、予以量化评价,做到考全考实、真考真用。着力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系统性、实效性,注重抓早抓小、抓严抓实、抓常抓长相结合,把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队伍纪律意识作为必修课,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作为“硬杠杠”,抓好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严肃监督执纪等重点环节,强化讲政治、讲法治、讲学习、讲担当、讲纪律的鲜明导向,切实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法院队伍。
(作者: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