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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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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28 11:20:30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3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3

四、支出决算表 3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3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4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中共天津市委决定设立,负责滨海新区、东丽、宁河三区依法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职责的司法审判工作;依法管辖天津市康宁监狱、天津市津西监狱及其分监狱、天津市长泰监狱、天津市滨海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

三中院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二审案件;依法审判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受理不服本院和辖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审判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监督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审理发生在本市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


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发生本院辖区内有关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由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除外);依法审理不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内设15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473,217.83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4,393.40,增长8.84%,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正式干警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了办案业务费4873400.0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472,759.02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0,273,934.59元,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正式干警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入随之增加;项目经费收入增加了办案业务费48734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446,009.34元,占99.98%;其他收入26,749.68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6,472,751.24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0,274,385.62元,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正式干警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办案业务费支出增加4873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69,052.24元,占92.56%;项目支出9,403,699.00元,占7.4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6,446,009.34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7,996.25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式干警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了办案业务费4,873,4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6,446,00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0,277,996.25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较2021年,正式干警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办案业务费支出增加4,873,400.00元。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446,009.3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4,962,009.34元,占9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7,000.00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3,547,000.00元,占2.81%。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446,00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8%。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1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558,310.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警人数增加,市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9,1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03,6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司法救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5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干警人数增加,动态调整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干警人数增加,动态调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8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干警人数增加,动态调整增加医疗缴费支出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5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因干警人数增加,动态调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17,042,310.34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8,466,122.34元,主要原因是:因干警动态增加,市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5,682,310.3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21,36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00,000.00元,支出决算298,00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2000元,完成预算的99.33 %;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公车运维费支出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8,000.00元,支出决算298,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0.67%。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98,000.00元,支出决算298,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车运维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0.67%。相比于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车维护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无支出。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1,360,000.00元,比2021年减少4,009,000.00元,降低15.8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无办案业务费,为保障我院机关事务正常运转,当年10月财政紧急划拨4,370,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与2021年相比,2022年我院首次增加办案业务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1,0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2,01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9,14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1,6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1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0.2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3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来源:行装处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