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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做实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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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韵琪  发布时间:2023-07-19 11:27:51 打印 字号: | |

三中院以司法建议“小切口”

做实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




三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司法建议能动性、实效性、规范性,上半年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份,指定期限内司法建议反馈率100%、采纳率100%,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治理的成效不断彰显。


坚持目标导向

提升司法建议能动性



1

为法治政府建设“出良策”

向辖区公安局、住建委、城管委及街道办等党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9份,敦促完善行政决定文书、改善执法问题、妥善处理应诉工作,推动提升执法质效、降低执法争议发生率。在审理1起因家庭纠纷引发毁损他人财物的治安处罚案件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认为原告行为虽违法但社会危害较低,于是向该区公安局发送审慎研究涉案行政处罚的司法建议,公安机关采纳建议并撤销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最终原告主动撤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

为企业风险管控“开良方”

结合案件审理实际,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4份,提示填补应用商店上架软件审核管理流程中的漏洞,助力企业合规经营;提醒完善对专利代理人权限和科技成果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切实规范合同管理、提升保密意识,助力企业防控风险;督促重视消防安全、完善消防设施、获取验收许可证,保障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助力企业安全经营。

3

为行业健康发展“建良言”

为助力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立足典当行业在费用收取、催收规范和绝当后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与典当同业协会及典当企业代表调研座谈,向典当协会提出回归民品典当本源、规范合法经营的司法指引与行为规范,并抄送市金融局;随后与市金融局开展专题调研座谈2次,持续追踪意见建议落实效果,推动司法审判与地方金融监管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司法建议实效性




1

坚持“一案一建议”

个案司法建议突出精准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案件,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定位具体问题,深入挖掘风险隐患,实现“源于案件且超越案件”办理效果。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针对执法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行政处置方式问题,指出当前仅随案保存执法录像而不留存被诉侵权产品,会影响行政与司法程序衔接,对后续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分解对比造成障碍,并提出“探索完善物证提取保存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沟通交流”等司法建议。市知识产权局书面回函,表示将结合意见建议,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落实。

2

坚持“一类一建议”

类案司法建议突出代表性,聚焦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似案件,深挖原因、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该院审理中发现11件劳动争议案情高度相似,法官多次实地调研座谈,推动用工单位就工作年限争议再协商、对劳动合同内容再完善,主动向该区城管委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联动多方推动实质解纷。该城管委在回函中明确,已与相关劳动者深入沟通,正在协调多家主管单位合力解决。

3

坚持“一业一建议”

综合性司法建议突出系统性,以前瞻性能动司法护航特色产业发展。该院会同自贸法院建立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聚合产、学、研、监多方智慧,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风险预期和规则指引,首次听证围绕由某融资租赁公司发起的生物医药专利权融资租赁提案,就融资租赁从传统有体物领域向无形资产领域延伸的新模式新问题展开探讨并出具听证意见。听证意见书就是一份“模拟性”司法建议,坚持把纠纷治理的前端延伸到新业态产生之初,注重把司法融入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产业的“毛细血管”。



坚持效果导向

提升司法建议规范性



1

健全“跟踪机制”

制作司法建议工作台账,对司法建议书统一编号备案,详细统计建议主题、提出和发送部门、建议类型、回函时间及采纳情况等内容,强化司法建议跟踪管理,动态跟进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情况。

2

完善“激励机制”

修订绩效考核规定,将司法建议纳入审执业务部门和法官业绩考核,综合考量司法建议制发数量、质量和效果,实行量化计分制,完成数量指标得基础分,质量获评优秀、具有社会影响另加分值,切实提高法官制发司法建议的积极性和实用性,确保司法建议发得出、落得实、起作用。

3

拓展“传播机制”

定期对本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文书质量、程序规范、落实效果等开展评查并进行内部通报,确保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全面公开、及时调整、科学规范;通过“两微一端”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优秀司法建议和经验做法,为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