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案件情况公示
(2023)津03刑更62-74号
本院于 2023年6月29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滨海监狱提请的对崔景勇等13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崔景勇等13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7:00)
(二) 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天津市滨海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 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立案庭,邮编 300308)。
2023年6月29日
天津市 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 | ||||||||||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 ||||||||||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 天津市滨海监狱 | |||||||||
提请减刑案号 | ||||||||||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年龄 | 原审法院 | 罪名 | 原判刑罚 | 服刑场所 | 历次减刑情况 | 奖励依据 | 提请意见 |
1 | 王进 | 44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五年 | 滨海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2 | 刘振旭 | 31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合同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滨海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六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3 | 王鹏 | 38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年 | 滨海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 2021年4月26日减刑六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4 | 张涛 | 33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 | 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滨海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五个月 | ||
5 | 郭武涛 | 29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 持有假币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滨海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2021年12月2日减刑七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六个月 | 减刑一个月 | |
6 | 唐嘉炜 | 23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滨海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7 | 李明强 | 24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 | 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8 | 伍斯严 | 31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滨海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9 | 郭航 | 29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滨海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 2021年1月18日减刑九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六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10 | 崔景勇 | 51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保险诈骗罪、伪证罪 | 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 滨海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 2019年3月8日减刑七个月;2021年4月26日减刑五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八个月 | 减刑五个月 | |
11 | 陈康 | 35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三年 | 滨海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六个月 | 减刑四个月 | |
12 | 张凯 | 53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交通肇事罪 | 有期徒刑四年 | 滨海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13 | 张与光 | 41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非法经营 | 有期徒刑四年 | 滨海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 | ——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六个月 | 减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