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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完善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指引 促进两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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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韵琪  发布时间:2023-05-05 10:42:01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交流,联动提升审判质效,确保严格高效公正司法,近日,三中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及辖区两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工作,通过《关于完善辖区审判工作会议 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通过对全国部分中级法院统一两级法院法律适用的经验做法、制度进行调研,并充分征求审判业务部门意见,制定本《指引》,共19条。







一是明晰功能定位


在审判工作会议功能定位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充分发挥辖区两级法院业务沟通交流平台作用,着力做到“四个统一”,即加强对专业领域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上级会议精神的学习,交流审判经验,促进司法理念统一;加强常态化分析研判发改案件问题,促进执法思路统一;加强类案审理要点的归类总结,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做好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下沉案件、重点敏感案件协调解决,促进司法效果统一。


二是规范流程节点


将常规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划分为会前调查研究、会中推动共识、会后成果总结三个环节进行规范,增强专业法官会议在内部裁判尺度统一的作用,有效解决传统辖区审判工作会议程序运行不畅、指导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为两级法院裁判思路统一提供有效运行指引和制度保障,确保开展有序、效果可控,增强中院对辖区法院业务指导的即时性、针对性。


三是强化两级联动


着力打造辖区法院统一裁判标准的讨论交流平台,构建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交流顺畅、注重实效的统一裁判标准工作机制。会前调研阶段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掌握辖区审判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准确把握司法规律和审判态势。法律适用分歧问题解决中突出两级法院意见的充分交换,力求把辖区审判工作会议打造成为精准指导、交流共享、实质解纷的两级法院交流平台。


四是发挥指导实效


在着力构建常规辖区审判工作会议运行模式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庭室在案件类型、特点上的差异,设置专题辖区审判工作会议、跨部门辖区审判工作会议,突出指导的精准性及实效性。针对不断出现的新型案件,召开辖区专题会议“以研促学”,合力破解司法难题。《指引》规定了会议成果的转化,将所形成类案裁判规则指引、发回改判案件裁判要点指引等具有裁判尺度统一性质的材料、案例、审委会通报向辖区法院印发,切实发挥裁判指导职能。


五是延伸成果转化


将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功能延伸至审判研究工作,同“培优沙龙”、案例培育、学术研讨等多个平台相衔接,聚合多种功能。对于会议中发现的具有深入研究价值的问题,以“培优沙龙”活动等形式组织专题研讨,重视研讨议题中的精品典型案例、前沿学术观点等,拓宽成果转化的方式和领域。



下一步,三中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平台作用,加强辖区两级法院的沟通,强化对辖区审判工作的指导,联动提升两级法院司法能力水平,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