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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开展“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交流研讨暨培优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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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钊  发布时间:2023-03-15 10:40:46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研讨中级法院特别是直辖市中级法院在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发挥,强化上下级法院在审判管理、司法调研等领域贯通联结,促进高效完成最高法院审判管理重点课题,近日,三中院举办“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交流研讨会暨培优沙龙活动。市高院研究室到会指导,滨海新区法院、东丽法院、宁河法院审管办负责人及干警参加研讨交流。

三中院和三个基层法院介绍了本院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创新举措及改革成效,并对改革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深入讨论。审管办课题组成员分别以“试点中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背景下中级法院审判管理作用发挥”为题,对全国中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调研情况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构建中级法院现代化管理体系等工作建议。

市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吴纪奎介绍了全市法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院推进改革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是确保“下沉”案件质量。要对“下沉”案件的上诉与改判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中级法院要有针对性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各基层法院要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和业务培训,确保案件审判提质增效。二是完善提级管辖机制。要进一步细化提级管辖的识别标准,优化提级管辖的流程,做到程序简便高效、提级精准。三是强化数据监测。要切实加强对下沉案件的监测,强化重点案件标记,定期开展下沉案件态势分析,抓实下沉案件审判管理。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各院要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报送最高法院第十三批司法改革案例,市高院将对各院试点经验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中院审管办负责人表示,要抓住最高法院重点课题研究契机,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标试点要求,巩固改革成效,全面总结问题,系统提出对策,切实发挥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职能。上下级法院要突出“并联式发展”,各依职能既创先争优又协调联动;要突出“贯通式维护”,共同尊重并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要突出“全链式协同”,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要突出“引领式裁判”,让司法规则治理功能日益彰显。

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参观三中院廉洁文化阵地。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