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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采丨拓宽领域 靶向施策 次债务人自愿履行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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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建廷 马家树  发布时间:2023-03-13 08:54: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中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上市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经过执行法官反复沟通,次债务人自愿履行到期债务,将应付账款汇至法院专用账户。目前,该款项已发放申请执行人。


该案中,三中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对其次债务人S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异议期满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冻结的到期债务,但依照法律规定,法院无法强制扣划次债务人的存款。依照传统的执行工作模式,法院此时应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代位诉讼。而代位诉讼周期长、举证责任重,即使申请执行人胜诉,仍需再提起一个新的执行案件,影响债权快速实现。因此,执行法官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主动联系次债务人,向其阐明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快速下发履行债务通知书,为次债务人搭建起履行债务的“绿色通道”。


在与次债务人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已经有多家法院向该公司下达过冻结债权通知书,S公司虽然愿意履行债务,但担心自己履行后会被其他法院重复执行。看到S公司具有主动履行的意愿,执行法官倍感振奋,第一时间将该公司工作人员邀请到院,并与其共同研究相关法律文书,辨法析理、解惑答疑,开展“靶向治疗”,使其认识到本院才是有效的首冻法院。次债务人疑虑逐渐打消,明白了向本院履行债务是其应尽的义务,表示会尽快将应付账款汇至法院账户。由于次债务人此前并未遇到过类似法律问题,因此数次打了“退堂鼓”,而执行法官不厌其烦,每次都耐心向次债务人阐明相关法律关系与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次债务人终于打开心结、消除疑虑,将500余万元应付账款汇至本院专用账户。


今年来,三中院执行局多次召开业务研讨会,积极探索多方式、多渠道的执行工作模式,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拓宽执行领域、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执行案件财产到位率稳步攀升。此次到期债权的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到了最快实现,长期被债务枷锁禁锢的次债务人也得以轻装前行,是“法院主动出击与当事人配合相结合”执行工作模式的生动体现,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当事人称赞三中院执行工作“及时高效、十分给力”。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