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全市首例丨三中院网络拍卖废水排污权并溢价成交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9-07 15:54: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中院通过网络平台成功拍卖一项废水排污权并溢价成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此次拍卖废水排污权,系天津市法院系统首例成功处置排污权的司法案件。

本案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为浙江绍兴知名上市公司子公司,因经营恶化无力偿还申请人到期租金。为突出执行手段精准性,提高财产变现率,执行法官在通过网络系统查询财产线索后,前往绍兴实地走访被执行人企业,了解其经营范围与生产模式,勘察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研判,将预计变现的工作重心放在了被执行人享有的由浙江省绍兴市环保部门配发给当地非重污染行业生产企业的废水排污指标(200吨/日,化学需氧量4.8吨/年,氨氮0.6吨/年)上。

随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耐心沟通,并最终取得各方当事人的理解认可。同时,为保障排污权顺利变现,积极联系当地环保部门,询问排污权在绍兴市的登记、竞买、过户、使用政策,了解竞买人资格要求、税费缴纳问题及竞得后如何履行过户手续等流程,做好前期筹备工作。

本次拍卖采取的是“零折价”起拍,起拍价即为评估价454万元。竞拍中,共有四家竞买人参与,累计出价50次,最终该排污权以800万元成交,溢价率达到76.21%,成功实现了天津市排污权司法拍卖零的突破。

随着金融活动模式的不断演化,各种新型财产层出不穷,处置此类财产对法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三中院将在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新型财产的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更多种类新型财产变现的工作模式,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