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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召开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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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世萌  发布时间:2022-07-02 17:03:58 打印 字号: | |

        6月30日,三中院召开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会议。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殿禄、副主任陈向娟出席会议。


       三中院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0年3月成立,2021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累计35件,成功调解7件标的额总计5亿余元的融资租赁、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对化解三中院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良好作用。座谈会上,王殿禄汇报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进一步创新“线上+线下”调解模式,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建设,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立案庭副庭长介绍了三中院和立案庭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的特邀调解员表示真诚感谢。

       立案庭庭长对加强联动协作,有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始终牢记新时代人民律师的社会责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思想和行动指导,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社会环境。二是强化矛盾化解,严格落实律师值班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注重听取当事人合理诉求,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协助妥善化解涉诉纠纷,实现源头治理。三是坚持学习蓄能,紧跟学习贯彻市十二次党代会热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坚持不懈学业务,学习民事诉讼法关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相关条目和《信访工作条例》,增强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本领。

      会上,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就增强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效果献言献策。下一步,三中院将持续贯彻落实“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提升诉前调解队伍素质,强化在线诉讼调解服务,联通商会、工会、律所等行业力量,把更多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依法化解,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