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局前往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就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事项开展调研,并就相关重点工作展开交流研讨,天津市公证协会、泰达公证处、滨海公证处等机构参加。
此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天津某公证机构就我院辖区法院执行案件提出执行监督一事,围绕公证机构执业区域、拟公证法律关系中涉不动产执行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等难点展开讨论,分析成因并共同研讨解构方案。各方一致表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兼具事前纠纷预防和事后纠纷解决的职能,公证机构参与调解、调查取证、保全、送达等涉执行事项亦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推进诉源治理、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理顺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以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实现良性互动,使公证债权文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下一步,执行局将继续拓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渠道,转换服务理念,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确保我院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