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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院在行动——引人入罪的餐桌野味和“危险”异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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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婷  发布时间:2021-04-28 09:40:03 打印 字号: | |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新冠疫情发生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呼声愈烈此次出台的《决定》与刑法修正案野生动物保护条款相互呼应,形成严格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体系。野生动物是维护自然生态健康循环的重要环节此前我国限制野生动物利用的立法模式为前端控制模式,《决定》出台以后,从消费需求的角度实施以禁食为切入点的末端控制模式具合理性。

问题来了,《决定》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涉野生动物犯罪的主要形态是什么?还有哪些会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拦路虎?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全面禁食的范围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主要形态

司法实践中,法院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滥食野生动物犯罪,守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底线。截止目前,三中院辖区法院受理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共29,涉案人员39其中,包括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

遭受侵害的野生动物种类较为广泛,从一般野生动物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对象。

上述案件中,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所涉动物主要包括花蛤、黑鱼、鲫鱼等;触犯非法狩猎罪的,所涉动物主要包括黄雀鸟、绿头鸭、斑嘴鸭、花脸鸭等,这两类犯罪所涉均为一般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猎杀目的占绝大多数有非法捕捞狩猎行为即有可能触犯刑法犯罪主要形态为,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狩猎捕捞,或用禁用工具狩猎或者捕鱼,导致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污染自然环境或危及生态平衡。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所涉及的动物及制品主要包括墨西哥红膝捕鸟蜘蛛、黄蓝金刚鹦鹉、象牙制品、虎牙制品、狮骨制品等;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所涉动物制品为象牙制品;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所涉动物主要包括红角及日本松雀鹰。在此类案件中,猎捕、交易、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均触犯刑法。

“异宠热”成为野生动物保护拦路虎

经调研发现,受网络“豢养异宠”不良宣传和个人猎奇心理的影响,涉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对象中出现了不少“生面孔”,例如球蟒、平原巨蜥、胫刺陆龟等,而涉案的不少年轻人热衷跟风炫耀、法律意识淡薄,“异宠热”、朋友圈、网购、青年获罪成为此类案件关键词。集中发生于年轻人。2020年涉“异宠”犯罪的共57人,6名被告人为90”,1名被告人为85”。网络交易。异宠的购销途径绝大部分为微信群、QQ、网络论坛等网络方式,仅有一起案件是借助实体店完成。社交网络具有快捷性、广泛性、隐蔽性,增强监管难度。个体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施行,在2021年经历了一次大幅调整,根据现在动物物种变化情况,扩大了重点保护范围,保护级别也有所变化,总体趋势是增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青年人因无知猎奇豢养异宠获罪,虽然绝大多数涉案年轻人在意识到后果严重、被追究责任时都能真诚悔罪,多数也获得了社会宽宥,但仍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一道难以完全消除的阴影。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发布数据显示,人类现存已知的传染病中有60%属于人畜共患疾病,至少75%的人类新发传染病源自动物。“异宠”与主人密切接触,但其可能携带的病原体目前为未知数,且缺少相关检疫标准,存在影响人类健康可能性。

    一是学校、社会均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法院亦应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不去触碰法律红线,合法理性饲养宠物;二是多方合力,打好“组合拳”,加大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力度。政府部门需加强对禁渔禁猎领域、时限及以危险方法捕捞狩猎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互联网平台应提高对野生动物交易的监管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对饲养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监管。通过在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检疫领域的不断探索,让不宜与人类密切接触的非重点保护“异宠”早日名录清晰、浮出水面,全力消除群体性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欧阳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