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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庭审技术创新 专利侵权案件实现“云端”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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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颖鑫  发布时间:2021-04-26 17:52:39 打印 字号: | |

天津三中院建院以来,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托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科技属性”优势,先后建成31个科技法庭,3个互联网法庭,积极探索推广互联网庭审技术,推行技术调查官参加庭审,大幅提升司法效能,真正实现了“云端上”参与庭审、“指尖上”完成诉讼。

一是对标案件技术性,靶向“解难题”。因技术类案件特殊属性,当事人对互联网庭审技术认可度较高,但对庭审证据审查有独特要求,其焦点体现在书证、物证的举证质证方面。在涉外专利侵权案件庭审中,当事人需要对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勘验并对其技术特征进行分解比对;在涉及计算机软件专利侵权案件中,需要对软件进行演示,这都对互联网庭审系统承载能力提出了挑战。知识产权法庭合议庭采用移动摄像设备,将被控侵权产品的细节、软件演示过程展示在远程登录的当事人屏幕中,视效真实客观,当事人对法院的互联网庭审模式及其科技含量较为认可。

二是突出庭审规范性,制定“新规则”。认真开展在线庭审证据审查规则调研,重点关注在线庭审的证据举证、质证、认证环节,结合案件特点,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证据形式,探索完善在线庭审模式下的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率先制定在线庭审规程,从适用情形、庭前准备、庭审流程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实物证据质证、证人证言等方面操作性较为突出,为法官在线审查证据提供工作指南,较好维护诉讼参加人合法权益,规范在线庭审秩序,提升办案效率。2020年应用互联网审理知识产权类案件909件,知产法庭4位法官年结案达300件以上。

三是发挥线上便捷性,打造“公开课”。依托已有的法院与专利审查天津中心合作框架协议,邀请专利审查员担任庭审技术调查官,协助法院分析解决案件中高难度技术问题。利用互联网庭审无地域场域限制的特性,选取专业技术性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邀请百余名专利审查员线上旁听,把每一起典型案件都办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氛围。在一起涉外专利侵权案件中,外方当事人对互联网开庭结合庭审同步网络直播方式极为认同,认为不仅彰显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透明度,还向社会广泛宣传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四是拓展平台实用性,实现“多功能”。技术类案件绝大多数为异地当事人,特别在疫情期间,对开庭、收取令状、交换诉讼材料、传递证据都带来了影响。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依托庭审平台延伸诉讼服务,通过在线庭审系统向当事人提供开庭时间、方式的电子通知;举证质证平台同时开启上传起诉状、答辩状及证据电子文本服务,便利当事人远程实时获取必要信息;依托智能语音录入系统,庭审记录精准高效,庭审后各方可随时提取查看、提出更正,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电子签名确认笔录。针对多被告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基础上可以线上集中开庭审理。“微调解”“云审判”“指尖签署笔录”“网络查收文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科技创新的优势和现代化诉讼的便捷高效。

 
责任编辑:欧阳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