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山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天津市陆港石油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选任管理人,现通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天津市陆港石油橡胶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西)1175号,注册资本为240000000元,经营范围为橡胶制造、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批发零售等。据天津市陆港石油橡胶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载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其资产总计1037156090.5元,负债总计1327721944.73元。北京燕山东风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天津市陆港石油橡胶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具有一级管理人资质的中介机构。
三、申报资料
报名参加选任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4)申报机构的声明,载明该中介机构及其派出的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四、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时。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申报机构通过网上方式递交申报材料。
邮箱:tj3zy@chinacourt.org
联系人:邵永哲
电话:84969047。
六、选任方式
由本院司法辅助部门在申报的中介机构中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本院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