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其他公开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分享到:
作者:靳一诺  发布时间:2020-12-17 14:56:32 打印 字号: | |

本院于20201217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津西监狱提请的田虎7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田虎7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01217日至202012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分院驻津西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天津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告申庭,邮编300308)。

 

20201217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天津市津西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案号姓名年龄原审法院罪名原判刑罚服刑场所历次减刑情况奖励依据提请意见
1
候先锋30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盗窃有期徒刑五年,罚金3万元津西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减刑九个月
2
黄建付36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开设赌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津西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减刑九个月
3
高君40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合同诈骗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退赔3600379元津西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减刑七个月
4
田虎27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诈骗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0万元,不足部分继续退赔津西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减刑七个月
5
覃照庭25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盗窃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赔偿26500元津西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减刑七个月
6
韩建英39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0万元津西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减刑七个月
7
刘义博28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职务侵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有期徒刑六年,罚金5000元,退赔1333082.04元津西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减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