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0年12月17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津西监狱提请的对田虎等7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田虎等7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8496902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驻津西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告申庭,邮编300308)。
2020年12月17日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 ||||||||||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 天津市津西监狱 | |||||||||
提请减刑案号 | ||||||||||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年龄 | 原审法院 | 罪名 | 原判刑罚 | 服刑场所 | 历次减刑情况 | 奖励依据 | 提请意见 |
1 | 候先锋 | 30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盗窃 |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3万元 | 津西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九个月 | |
2 | 黄建付 | 36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开设赌场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 | 津西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九个月 | 减刑九个月 | |
3 | 高君 | 40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 合同诈骗 |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10万元,退赔3600379元 | 津西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4 | 田虎 | 27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合同诈骗 | 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0万元,不足部分继续退赔 | 津西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5 | 覃照庭 | 25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盗窃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赔偿26500元 | 津西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6 | 韩建英 | 39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0万元 | 津西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 | 减刑七个月 | |
7 | 刘义博 | 28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职务侵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5000元,退赔1333082.04元 | 津西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减刑七个月 | 减刑七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