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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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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机关党办  发布时间:2021-10-25 10:48:56 打印 字号: | |

 


2020年,三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力度,用心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制度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市委工作部署坚决落实、不打折扣,确保三中院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中院高质量司法服务辖区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统筹推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1.精心统筹谋划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不断强化主责首责全责意识,坚持把管党治党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走深走实。认真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于4月10日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提出院党组32项责任事项、66条工作任务安排,明确责任人、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压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今年8月,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及日常和现场两个考核评分细则后,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按照新的工作任务要求提出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对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评分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上,把每一项指标落实到具体事上。

2.健全完善落实工作机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列为院党组《工作规则》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研究推动落实的制度性约束。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和院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党务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列入党支部工作考评细则,逼促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落实。调整三中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以来院党组会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13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决克服“宽松软”现象,采取“严紧实”措施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于8月2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汇报会,院党组成员和部门党支部书记逐一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党组书记逐一点评党组成员、党组成员逐一点评分管部门支部书记。这是我院首次采取逐级逐人、面对面点评的方式,把存在问题指出来,让落实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逼促工作落实的效果。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制度,制定《关于落实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监督员意见建议的具体措施》,召开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交流座谈会,认真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转化为务实管用举措,并逐项予以落实。

3.狠抓检查考核整改落实。高标准做好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暨政治生态建设考核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33项,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查问题、抓整改、建机制。其中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有欠缺问题,共新建或修订完善各项制度24项;针对教育监督管理干部不够严问题,制定强化各类谈话制度落实,强化干警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考勤管理等措施10项;针对廉政风险防范针对性不强问题,制定细化形成《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手册(试行)》、出台《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等措施。截至目前,除个别新建制度性措施按工作计划进入完善收尾阶段外,其他各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并形成了工作完成情况台账。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各类专项活动发现指出的问题,院党组坚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实行销账式管理,坚决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法院机关政治属性,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今年以来,先后50次以党组会、12次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等方式,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先后制定三中院党组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措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三中院的坚决落实。认真落实市委重点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提速无诉讼证明审批流程,妥善审理涉疫涉民生案件,开展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评查,灵活保全查封,全力支持保障直接关系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政法委政治建警“六个第一”、从严治警“八个严禁”,深入推进政治建警。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同志为全院干警进行宣讲辅导,通过开展讨论辨析,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提升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细则,形成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任务责任清单,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党组会前报备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向市委呈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17次,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党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22次,院党组会议题向驻高院纪检监察组报备49次,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应备尽备”的原则,对建院以来建立的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对7件党组规范性文件向市委办公厅报备。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完善《院党组工作规则》《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程》,以制度执行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院领导班子对照武清区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国强,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文,市一中院执行局原干警周全胜等人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召开以案为鉴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8个方面11项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机关各党支部先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转理念改作风勇担当”警示教育、以“孙小果案”为鉴为戒警示教育、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专题教育、端正执法司法理念、以案为鉴专项教育等专题组织生活会,以严格的组织生活促进党员干警纪律作风转变,净化政治生态。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向深入

1.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严格落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和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实里走,自觉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决议决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从严治党、政法工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坚持以上率下抓实学习,通过全员读书班、领导干部讲党课、青年党员宣讲、常态化印发《每周要闻》等方式,确保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大会《公报》和《建议》,并利用院外院内电子屏、宣传展板及时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宣读辅导、专题讲座,及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对全院党员干警深入系统学习全会精神进行部署,在全院兴起学习热潮。

2.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具体措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党的重要教育措施常态化制度化。统筹干警队伍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突出政治训练,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推进政治轮训常态化、全覆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以人民为中心”学习讨论,充分利用网络专题培训、政法大讲堂视频培训、学习强国APP等形式,丰富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坚决克服工学矛盾,先后组织446人(次)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自主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统战工作、意识形态等专题培训班和司法业务培训班,普遍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在市高院组织的全市法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答题竞赛中获得第二名,民法典网络答题竞赛中获得第一名、60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关怀帮扶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天津政法报》宣传疫情防控先进党员邓晓萱同志先进事迹,我院获市级机关“时代新人说—决胜小康奋斗有我”主题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两名干警获优秀奖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册人员100%全覆盖,近期在全市市级机关单位中“学习强国”人均积分排名列第8名。持续深化“问计基层、问需群众”大走访活动,指导各党支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把服务管理贯穿到“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红歌颂党恩、凝聚爱国心”演唱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爱党爱国意识。

3.抓实意识形态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成立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全院各级、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和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依法审慎处理涉意识形态领域案件,加强对法院内外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步”,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发挥宣传引领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先后在《天津日报》刊发《市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31人涉黑案件一审开庭》《三中院行政庭开展“宣传垃圾分类机关党员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市三中院成功调解54起知识产权纠纷》《审判监管互补 助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历时七年标的2亿股权转让纠纷终解决》等文章,以强有力的正面宣传站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质量推动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通过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考核验收,被市级机关文明办作为2018-2020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候选单位予以公示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持续推进组织力提升工程。成立机关党办、机关纪委,调整配强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体系,认真执行党支部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党支部书记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集中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5个《实施细则》,形成比较完备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定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提供制度保证。制定《院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抓党建具体责任清单》,形成“三级”闭环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促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健全完善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上党课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经常性随访检查抽查,发挥示范引领和督促落实作用。分层次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上级调训和本院开展的专题集中学习读书班、党务专题等集中培训,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市委、市委政法委和最高院、市高院组织开展的理论专题学习、视频会议讲座、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网上专题培训、学法用法考试等培训,党员干部学时普遍达到或超过90学时。加强和推进审判团队党小组建设,全院26个审判团队均成立党小组,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支部一切工作到党小组的鲜明导向,使“支部建在连上”得到有效延伸。将党建触角延伸至审判团队,由青年党员骨干、审判长、员额法官担任党小组长,形成党支部抓审判团队党小组、审判团队党小组抓党员的管理模式,让每个党小组成为一支政治上强、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突击队”。

2.着力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探索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有效招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短板,查找症结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挖掘总结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成效明显的先进党支部的经验做法,形成告诉申诉审判庭党支部《在深入贯彻条例上下功夫,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民事审判第二庭党支部《坚持深化支部建在连上,以“五延五融五促”抓实支部》等支部工作法,向全院党支部推广借鉴。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着眼青年干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不足、政治素养不足、党性锻炼不足等问题,组建全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经常性开展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现场教学、实地调研、实践锻炼等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在实践锻炼中检验学习成果、体现学习成效。

3.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凡提必查”等制度,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首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事业为上,注重在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专案办理等重要岗位考察、识别和培养使用干部,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8人,组织开展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人员职级晋升54人,晋升法官等级32人,坚持公道正派选用干部人才,形成正效应指挥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丰富来源渠道和经历结构,从市委、区委组织部调入2名中层领导干部。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员额法官常态化遴选、动态增补机制,有序推进法官逐级遴选,公开招考法官助理25人,安置军转干部4人,按照规定要求落实退出员额法官制度4人,提升不同类别司法人员分类考评的精准性,充分调动工作热情。

4.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市委“入队入列”要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下沉社区党员干警中成立临时党组织进一步发挥组织作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党员自愿捐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下沉社区干警教育管理监督的紧急通知》,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对有关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落实。组织118名党员干警下沉100余个社区、1300余家企业,成立11个临时党支部,开展防疫和帮扶复工复产工作9000余人次,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飘扬,得到和平、河西、河东、津南等下沉地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拓展组织形式,加强队伍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应急处突、干事创业的力量支撑,组建以青年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先锋(突击)队,作为执行上级组织应急任务的骨干队伍,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同时在全院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和攻坚克难作用。

五、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反腐败工作

1.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市级机关处长大会精神,制定《市三中院关于贯彻落实市级机关处长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三官”、“三盛”问题,强化对处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力破解“中梗阻”。加强对干部的全面了解和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家访工作办法》,组建家访工作专班,以干部考察对象或新提拔干部等为家访重点,深入党员领导干部家中,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看家况、访家情、察家风,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研究制定《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梳理8项重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22条,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确保实现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目标。深入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问题教育活动,举办全院干警“光盘行动”承诺仪式,组建监督检查组现场督查餐饮浪费现象,组织召开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专题组织生活会,解决餐饮浪费思想根源问题。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统筹协调、精简规范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全院大会等各类会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提高发文质量,定期进行院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提高工作质效。

2.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干警廉政意识,打牢思想根基。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在制定《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各类岗位和人员的廉政防控措施,推动形成《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手册(试行)》,形成覆盖全人员、全岗位、全流程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孙小果案”为鉴为戒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专项教育整顿等专项整治活动,用好系统内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警自警自省自律、纠偏矫正、筑牢防线。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彻查“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内控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对财政财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市委、上级法院的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院党员干警强意识、补短板、严治理、固成果。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各类虚报冒领补助问题,着重解决和纠正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案件、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倒查,以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开展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各部门在治理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办事拖沓、工作敷衍等问题,有力推动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坚决杜绝执法司法腐败,用刚性制度管好“大多数”,形成常态监督。制定出台《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工作人员离津报备工作管理规定》《提醒谈话、警示谈话、任职谈话办法(试行)》,强化各项制度执行,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线索的分类和处理,对有实质内容的举报线索,敢于“较真”“叫板”,发挥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信访反映30件次,其中来信19件、本院纪检信箱8件、市高院监察室转办件2件、电话举报件1件,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均为非检控类问题,目前全部办结。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推动解决“未病”“初病”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3人。严格落实市委《受到处理或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和本院《实施细则》,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关怀激励和跟踪问效,重新激发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

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人心智慧和力量

1.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要内容,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等要求,加强检查督察,不断提升贯彻落实效果和质量。

2.加强统战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将统一战线理论知识纳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举办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政法工作条例专题讲座,使全院干警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和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通过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和互联网站等平台,加大对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宣传。

3.加强与党外人士沟通交流。召开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交流座谈会,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抓好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和反馈,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本院目前有一名党外干部,是中国致公党党员,现任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院党组和其所在党支部经常了解该同志的有关情况,定期谈心谈话,注意听取其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践行对党忠诚

1.坚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理刘凤学涉黑重大案件中,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影响,强化担当作为、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质量、提高效率、确保效果,庭前会议、庭审等工作总体平稳,31名被告人中有24人认罪认罚,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审判任务,受到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积极融入市委、辖区党委领导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主动融入工作举措,做深做实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新类型金融纠纷防范化解等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敏感纠纷,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进案件审理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

2.着力服务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等规定,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二中院、海事法院、滨海法院(自贸区法院)协商签订服务保障滨海新区营商环境框架协议,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服务保障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发布《司法服务保障辖区营商环境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强化司法规范引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慎处理受疫情影响的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纠纷,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和保障。着眼服务保障改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任务,支持金融创新与防控金融风险并重,与金融监管部门构建沟通协调机制,圆满化解一起历时七年、标的两亿元的股权转让案件,稳妥处置各类涉众经济犯罪和金融纠纷、涉农纠纷,审理辖区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充分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专属管辖我市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优势,打造保护创新、促进创新、当事人信赖的争端解决“优选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融资租赁案”入选我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3.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维护民生权益,兜牢民生底线,截至目前妥善审理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类涉民生案件2242件,加强各类民生领域纠纷应对,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水平,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健全线上咨询、保全、缴退费等服务方式,努力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的服务提供给群众。强化线上办理,加强移动微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统一送达等9个平台对接应用,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集成,集约送达中心投入使用,推动各类辅助事务集约到诉服中心、集成到线上,打通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问题。运用“多元调解+速裁”等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行无争议事实记载、要素式审判等模式,实现简案快办效果最大化,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杜绝久审不决、减少诉讼拖延、提高审判效率等方面作用突出,有效提升三中院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保障能力。10月份我院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得分76.6分,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3名,全市法院第一名。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