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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垃圾分类 机关党员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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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欣蔚  发布时间:2020-09-07 16:28:14 打印 字号: | |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近日,三中院行政庭全体党员干警与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宣传垃圾分类,机关党员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

“厨余垃圾可用作饲料或堆肥,废塑料可用来作再生塑料或炼油,碎玻璃可用作再生玻璃,草本垃圾可用作供热燃料等。良好分类是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关键。”

“大棒骨因为难腐蚀不能归为“厨余垃圾”,应归为“其他垃圾”,类似的还有玉米核、坚果壳、果核等。”

这些平时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垃圾如果分错了是废物,分对了就是资源。行政庭党支部党员干警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向东丽区金钟街街道的群众解读即将施行的《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垃圾分类的意义、重要性、如何正确分类等开展宣传,向社区群众讲解垃圾分类对节能环保的重要意义,还对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做出了解答。通过此次活动,社区群众表示对四类垃圾分类的标准更加了解,也让“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深入人心。

参加此次党日活动的全体干警表示,今后要将行动化为习惯,既是“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的实践者,更是推动者,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做表率。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