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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诉洪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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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27 11:18:07 打印 字号: | |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洪旭

【案号】(2019)津0116民初697号

【案情摘要】《地下城与勇士》系由韩国Neople公司独立开发、由原告在中国大陆运营的一款横版格斗网络游戏。原告的《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明确禁止玩家使用各种非法外挂。被告自2015年3月起以群主身份先后创建5个QQ聊天群,群成员已达5900余人。洪某在聊天群中以图文形式向群成员宣传其组团带打服务、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并在涉案游戏内“寻找攻坚队频道”中,建立包含带打宣传及带打QQ群号的“飞机团”队伍,长期、持续向涉案游戏用户提供有偿带打服务,利用外挂程序帮助玩家快速通关取得奖励,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在案证据显示,除游戏币方式获取的收益外,被告自2018年6月15日至2019年1月20日经由微信、支付宝途径获取组团带打收益即达322404元。二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停止利用外挂程序提供组团带打服务的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资深玩家,明知《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以及游戏规则均明确禁止使用非法外挂,仍违规利用外挂程序大规模组建飞机团队伍,帮助游戏用户低成本、快捷通关,以较低的成本与游戏运营者抢夺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取较为可观的收益。被告实施的行为不仅违反其与原告的协议约定,直接影响原告的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侵害原告合法权益。而且侵害了作为涉案游戏普通玩家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涉案游戏本身的平衡性、竞技的公平性及正常的游戏环境和游戏秩序。从长远看还会给游戏产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鉴于被告已停止被诉行为,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90万元并消除影响。

【典型意义】本案是关于网络游戏外挂使用行为的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游戏用户利用外挂程序可以轻易得到其他正常用户无法得到,或者需要通过长期在线动手运行才能得到的游戏效果,这种行为是网络游戏经营者的打击对象。游戏玩家知悉使用外挂行为的不当性,但部分玩家为满足好胜心或者受利益驱使,仍然使用外挂进行游戏或者通过各种途径、方式追求使用外挂所能达到的游戏效果。相较于单个用户使用外挂或者登录他人账号使用外挂带打等行为模式,本案被告利用外挂组团带打,具有宣传广、发展快、规模化、影响大、成本低、收益高、控制难等特点。法院从网络游戏行业的特点出发,综合考量被告主观意图,被诉行为特征、影响及损害后果等因素,最终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的审判,对于维护游戏运营者合法权益与游戏市场秩序具有积极作用,对违反游戏规则和诚信原则的游戏用户产生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也为该类案件的审理与网络游戏生态环境的治理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思路和方向,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