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中院党组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前期召开党组会和中层领导干部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部署民法典学习。6月12日下午,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民法典顺利有效实施”为专题举行第七次集体学习。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大家交流中谈到,要承担起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进程中的职责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切实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全面提高法治化治理水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民法典顺利有效实施。
就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院党组作出安排。一要深入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要科学组织民法典系统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要切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履行司法为民宗旨。四要努力做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