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切实把全院干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12月13日上午, 三中院举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进行专题宣讲报告,院级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及干警参会。
郝树龙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重点解读,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郝树龙强调,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的职责使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三中院生动的审判实践,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决捍卫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践行者。二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紧紧围绕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措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天津”建设,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贡献力量。三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在审判体制机制、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建立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的长效机制。四是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方便群众诉讼,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诉讼服务体系和司法公开体系,努力破解人民群众的诉讼难题,更好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建设高素质三中院队伍。要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津门政法铁军,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