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院知产法庭调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生物医药领域技术调查官马秋娟参与三中院首例涉外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审理。这是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首次申请最高院知产法庭跨域调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也是三中院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地生根的具体举措。
涉案发明专利名称为“作为心血管的标志和治疗靶的1L1RL-1”,是一种涉及诊断和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方法和组合物,技术方案复杂,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为公正、科学、高效地查清技术类案件的事实,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向最高院申请调派技术调查官。最高院知产法庭利用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共享机制,调派了北京知产法院技术调查官。
调派工作确定后,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做好三个方面,助力技术调查官开展工作。一是寄送案件证据材料,通过多媒体提前沟通案情和相关技术问题。合议庭向马秋娟寄送了证据等案件材料,马秋娟多次通过远程网络传输、音视频通话等方式与合议庭沟通了基本案情与相关技术问题,并于开庭前就该案所涉技术事实疑点、难点与合议庭进行了讨论研究。二是开庭中准许技术调查官对证据及技术问题进行询问。11月25日,马秋娟从北京前来参与了该案庭审,庭审中,经审判长准许,技术调查官对原被告主张的事实及提交的证据进行询问。三是休庭后,法官与技术调查官就技术问题进行交流。休庭后,法官与技术调查官围绕双方争议的技术事实焦点详尽地为合议庭作了说明。因案件审理需要,法庭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技术调查官还将继续参加后续庭审工作,并为合议庭提供专业的技术调查意见。
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技术领域众多,由一个区域实现技术领域全覆盖难以实现,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调配技术调查官。此次最高法院跨辖区向三中院调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既体现了最高院知产法庭和北京知产法院对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也积极发挥京津冀区域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的作用,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区域发展职能的具体举措,为天津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