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三中院举行了庄严而神圣的“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活动。
宣誓仪式开始,市三中院全体员额法官身着法袍,精神抖擞,肃然站立,在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的领誓下,在场法官右手握拳高举过肩,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指出,宪法宣誓是人民法官对祖国的郑重承诺,是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全体员额法官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宪法要求,自觉将誓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升审判水平和审判能力,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注重案件质效,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为“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质效、高满意度、高公信力的一流中级法院”的目标努力,为天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贡献力量。
宣誓活动让全体员额法官倍感骄傲和自豪,纷纷表示,必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誓言,争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好法官,圆满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与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