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合议庭一行四人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座谈,该局法规与标准处、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中,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同志围绕天津市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行业资质、收费标准、成本核算等方面向环资合议庭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介绍,包括土壤、地表水、沉积物、大气、海洋、生态、放射性等行业的鉴定人员和相关资质问题,以及合议庭尤为关心的鉴定报告如何解读、鉴定费用如何收取、鉴定范围如何确定等问题。并表示,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主要为委托人开展环境保护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承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务操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在诉讼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现实担忧,亟待与三中院环境审判部门在司法领域进行深入合作。
民三庭环资合议庭法官表示,在十九大报告将污染防治纳入“三大攻坚战”的背景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很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都需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沟通与衔接,以便在案件处理时能够更好地实现利益平衡,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
三中院民三庭环资合议庭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郝树龙院长建设“五高”法院的总体要求,通过日常的案件审理、学习培训、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不断加深对环境保护、鉴定评估、生态损害赔偿等问题的理性认识,最终促进环资审判思路清晰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