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扫黑除恶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分享到:
作者:李雅宁  发布时间:2019-05-27 08:43:0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5月24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郝树龙主持会议,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督导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及市高院下发的相关整改工作方案。院扫黑办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汇报,详细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六点不足,并针对问题清单逐项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对汇报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郝树龙同志强调要不断增强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动性、严谨性和实效性,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下一阶段专项斗争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动员工作。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通过进一步发动保持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张的工作氛围,保证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升温”,层层“加温”。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准备工作。要经常性的开展学习培训,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做好充足准备,只有准备充分才能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确保案件高质量,力争零瑕疵。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要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辖区内涉黑涉恶案件包案到人,确保对辖区内案件“底数清、情况明、效率高”。加强同公安、检察部门的密切协作,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院扫黑办要在加强工作的全面性上下功夫,即当好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又要做好各部门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和部署落实,推动信息共享及整体联动。

五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信息简报、诉服大厅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方法,主动深入基层,掀起专项斗争宣传新的高潮。

六是进一步强化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做到慎思谨行,严防泄露案情信息、跑风漏气。

责任编辑:张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