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高院发布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公告》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调整有关问题的规定》,天津三中院将于4月1日正式对外收案。在三中院即将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的历史时刻,为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不忘初心、牢记职责使命,忠诚履行司法职能,3月28日,三中院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
上午9点,党组成员、副院长戚忠东同志宣布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大法庭里庄重严肃,四名法警护旗手手持五星红旗,迈着整体的步伐入场,全体干警庄严注视五星红旗,激情昂扬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同志领誓,全体干警神情庄重,高举右拳,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通过宣誓活动,有力彰显了宪法的庄严和权威,使全院广大干警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尊崇宪法、牢记职责使命、维护宪法的坚定信仰,增强了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了开启三中院新征程、创造新未来的强劲动力和强大信心。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在党的领导下,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始终牢记面向宪法做出的庄严承诺,时刻铭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向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质效、高满意度、高公信力,建设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戮力同心、拼搏进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