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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按时依法履职 首日立案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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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伟杰  发布时间:2019-04-15 09:31:04 打印 字号: | |

  4月1日,三中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当日立案15件,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10件、金融类案件5件,诉讼标的额超过2.2亿元;接待当事人、律师68 人(次),办理上诉缴费12 起。实现市委政法委“三个全部到位”目标和市高院的履职要求,开局平稳,工作进展顺利,当事人满意。

   一、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履职准备

   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履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当日上午,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树龙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立案大厅,及时检查了解各窗口履职情况、收案情况,亲自征询听取立案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告申庭、法警支队等相关部门提前制定预案,进行周密安排,确保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及时展开工作,以饱满的工作人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迎接首批当事人的到来。

   二、严谨规范,办理流程衔接顺畅

   当事人在导诉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办理手续、进行咨询。大厅设置四个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为一号至五号窗口,可进行自助立案、自助诉状生成、自助诉讼风险评估及自助查询;立案服务区为六号至十一号窗口,分别有六位立案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审民商事及行政立案、卷宗扫描、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破产案件以及再审审查案件的立案、上诉打印非税发票以及罚金票据业务、办理公告、接听12368热钱、联络法官、收转材料等;综合服务区为十二至十五号窗口,设有银行缴费系统,方便当事人现场交纳诉讼费用,办理退费等综合业务;等候服务区设置取号机,当事人可随时取号进入队列,两块电子屏幕实时播放开庭信息,公告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内容。同时,配备两台电脑及相应扫描、打印设备,方便当事人查询三中院诉讼指南,打印法律文书样式。该区域还设有医药箱、轮椅等设备,随时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三、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当事人问询

   对当事人咨询上诉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提交哪些证据,诉讼费收取的标准,知产案件管辖的范围,一审案件立案的案由等问题,诉服接待法官都热情详细地做好解答。为了让更多的当事人能够理解公告中管辖规定的内容,在立案大厅的宣传展板上张贴了法院诉讼服务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防范虚假诉讼警示牌、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流程图、二审案件受理程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案范围等,较好地方便了当事人的愿望需求。

责任编辑:王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