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中院审结一起以“养老保险”“高息存款”为幌子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典型案件,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吴某某编造能够为他人购买高息理财、养老保险或女儿在银行工作能为他人提供高额利息存款机会等虚假理由,多次骗取天津多地七十余名被害人钱款。扣除已返还给各被害人钱款,被告人吴某某的上述行为造成各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余万元。
裁判结果
三中院刑庭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对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为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合议庭经耐心工作,被告人家属最终同意二审期间代为退赔部分赃款,各被害人均同意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及二审退赔情况,最终以诈骗罪改判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养老诈骗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利,损害老年人生活安宁幸福。下一步,三中院坚决打击养老诈骗,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法官提示:
老年朋友们要主动增强防骗意识,抵制高利诱惑,遇事与家人多沟通、多商量,拒绝听信所谓的“熟人”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