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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开展新年首次工作交流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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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笛  发布时间:2024-02-29 16:45:3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三中院民二庭金融合议庭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金租处开展新年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为新一年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金融风险防范以及金融安全保障等工作共商联动共治之策。

会上,金租处就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监管分工及具体职责变化作了条分缕析的介绍,为金融司法协同在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与谁开展”明晰了思路;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重点内容及变化等作了详细解读,为后续该办法正式出台后金融审判理念的实时同步更新提供重要参考。此外,双方还就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探索打造汽车融资租赁示范条款、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等作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为新一年金融司法协同“怎么开展”锚定了方向。



下一步,民二庭将持续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理念上贯通、常态化协同、多元化解纷,并将金融司法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充分结合起来,在深学深用、善作善成上下功夫,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司法能力,以能动司法、协同司法,助力我市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