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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止百争丨站在产业创新最前沿消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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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3 16:45:3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期,三中院举办“一案止百争”案例评比暨能动司法大讨论活动。本次活动对20篇案例进行分享交流,覆盖刑事、民商、行政、执行等各条线、立审执访各环节,既饱含司法者化解基层邻里、百姓家常“烦心事”的情怀与温暖,也有保障国家重点工程、支持国企改革发展、中外企业平等保护、服务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严保护等护航“大战略”的智慧与担当,生动诠释了法官及审执团队以“如我在诉”意识,将能动司法、“一案止百争”的功课做到极致、落到实处的探索和实践。

能动司法要求人民法院要主动服务、靠前治理,那么司法服务的关口应该前移到哪里?案件没到法院、甚至纠纷还未出现,司法该如何创新作为?对于金融创新服务和产品,如何避免其野蛮生长、“带病”发展,?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是如何让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的?又是如何助力知识产权由“智”变“金”的?



站在产业创新最前沿消弭风险——知识产权售后回租模式案例听证



讲述人

民二庭

赵笛



“提案发起人,请描述你们拟开展的金融新业务模式?”“你们的听证需求是什么?”在天津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的一间会议室里,9名法官组成的“听证团”,13名来自产、学、研、监各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专家辅助团”,一个个问题此起彼伏,一层层论证次递展开,一条条意见接连不断,线上线下20余家融资租赁企业观摩。这是热烈又严肃的金融创新司法听证会现场。

“一个融资困局”

促就这场特殊的听证会

某国家高新技术公司,拥有核心专利技术,但固定资产少,传统融资模式无法快速筹集资金。该公司尝试以专利权作为租赁物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包含买卖和租赁两层法律关系,意味着该公司要在融资期内转让核心专利权给融资租赁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专利是生存之本,是其定评高精尖企业的关键。


那么,质押登记售后回租模式,是不是可行呢?高新技术公司在融资期内延缓转让核心专利,仅质押给融资租赁公司。这种模式的法律定性是什么?双方权利义务如何设定?合同履行需要哪些特殊程序和规则保障?有没有合规风险?会不会招致监管处罚和评价降级?因为规则的不可预期,融资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再次陷入了“两难”。一个有资金,一个有专利,却达不成融资合作,这个困局如何破?



“一连头脑风暴”

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就此诞生

对于法律规则与监管规范都处于空白状态的金融新业态,能动司法、“抓前端促治理”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能任其在有争议又缺乏规则引导的情况下野蛮生长。要满足金融创新的规则需求,法院需要主动站出来做点什么。“我们可以创设一个引领创新模式合规的机制,从源头减少创新引发的诉讼增量。”民二庭金融合议庭三位法官如是提议。

这就引出了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的探索和讨论。机制叫什么?监管部门、高校、行业协会,还需要哪些人参与?机制怎么运转?谁启动,怎么启动?研究什么,怎么研究?合规与否?风险多大?最后以什么形式反馈?持续性的头脑风暴席卷两级法院金融审判庭。最后,头脑风暴后的机制方案,获得院党组的审议通过和各领域专家鼎力支持,2023年4月4日,机制正式启动。



“一场精心筹备”

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首次实践落地

机制启动后,经过近2个多月紧张又精心的筹备,于是就有了开头那场特殊的听证会。经过案例分析、推演和论证,听证会后,融资租赁公司收到了长达35页《“生物医药专利权融资租赁”金创模型司法听证意见书》。同年8月,高新技术公司得到融资租赁公司500万元专利权售后回租融资。参考听证意见书,双方放弃了合规风险较大的质押登记售后回租模式,选择了转让、质押相结合的售后回租模式,核心专利权仍保留在了高新技术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也有了足够担保,融资困局就此破解。



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首次实践的引领示范效果

支撑两大产业:科创企业依法合规获得融资,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入新血液,也引领示范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获得多方肯定:听证机制支持下的知识产权融资实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肯定,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也给予高度认可。机制被天津自贸区推荐申报为区域法治创新举措,得到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

一个司法需求提案,一场听证会,一份听证意见书,以“听”为媒介,解了一个融资困局,也自始消弭了金融创新背后因合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数百个纷争。



 
责任编辑:郑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