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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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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20 15:57:08 打印 字号: | |

筑牢禁毒防线

彰显司法担当

在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20日,三中院举行打击毒品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通报自2019年4月履职以来辖区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五起典型案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法院、街道社区代表,以及新华社、中新社、民主与法制、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今晚报、天津政法报等新闻媒体共40余人参加

自2019年4月三中院履职以来,截至2023年6月,辖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毒品犯罪一审案件164件,判处罪犯22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33人,重刑率14.67%。

毒品犯罪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辖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收案数量逐年下降,禁毒形势呈现整体向好趋势,辖区内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毒品犯罪类型较为集中。主要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其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占比89.02%;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占比5.49%;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占比4.27%。

三是毒品种类以新型毒品为主。在走私、贩卖毒品犯罪中,大麻制品、冰毒占比较大。新型毒品加速变异、形态不断翻新、种类日渐多样,伪装性、迷惑性极强,麻精药品类新型毒品占比逐渐上升,滥用管制药品成瘾现象较为明显。随着电子烟的流行,走私、贩卖大麻油的毒品犯罪现象日益突出。

四是累犯、毒品再犯情形明显。从毒品罪犯身份上看,无业人员多,累犯、毒品再犯情形仍较为严峻。毒品罪犯以往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但在近年来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中,出现部分被告人为大学以上学历或在校大学生情况。另外,特殊群体涉毒犯罪问题突出,涉及女性犯罪情况、药店职员倒卖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值得引起注意。

五是毒品犯罪交易手段日趋网络化、复杂化。通过国内外社交平台软件联络,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利用移动支付的“互联网+寄递物流”贩运毒成为普遍模式。

六是涉毒次生犯罪危害不容忽视。除吸贩毒可能引发的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盗窃、抢劫等犯罪外,在走私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中,多名被告人走私“咪达唑仑、三唑仑”等具有镇静作用的管制精神药品类毒品,有用于嫖娼、迷奸等违法犯罪活动目的。

三中院及辖区法院立足于辖区毒品犯罪形势,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切实采取有力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源头性毒品犯罪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真诚悔罪且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鼓励其改过自新,最大限度分化瓦解毒品犯罪的基础。充分运用财产刑等手段,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能力。二是积极总结经验,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守好毒品案件质量关。三是参与综合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线上线下联动,营造禁毒宣传的良好态势,推进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公园,提升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共同构建“无毒”社会。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下一步,三中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提升毒品犯罪审判的规范水平,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打防结合,进一步压缩毒品犯罪空间,积极营造“绿色无毒”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郑思琦